户外 高潮 13歲青娥被載到橋下搞車震 媽媽怒帶女兒搬家
发布日期:2024-10-26 21:29 点击次数: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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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車震泄露照。(圖/達志泄露圖)
女同91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户外 高潮
花蓮别称劉姓工东说念主認識别称13歲的國中青娥,本年2月晚間相約見面,開著車把她載到玉里鎮玉里大橋橋下留心旁,在車內發素性關係,沒思到事後青娥母得知後報警處理,怒告妨害性自主罪。
據判決書指出,這名青娥事後跟一又友談到劉男,齐說「有一點喜歡他」、「跟他親密也不討厭」,證东说念主在偵查中證稱,被害东说念主態度很当然,即是一般聊天的情形,因此認定被告與青娥發素性行為,並未違反對方意願。
法官考量被害东说念主為未滿14 歲的女童,對於兩性關係、性行為之認知,難認有十足正確领略,而被告影響青娥身心平日發展,且已年滿25歲,顯示較具有社會經驗、主導的一方,既認識青娥哥哥,仍發素性行為,就案發時客觀情狀觀之,並無任何出奇而值得怜悯之處。
另外,判決書指出,青娥母親雖無意向被告条款賠償,但在審理時到庭泄露户外 高潮,因案件在玉里傳開,導致無法繼續在玉里糊口而搬離;劉男在偵查和審理時已知坦承犯行,態度雅致,且青娥母親泄露無意請求賠償,但愿被告不要再騷擾,法官兼衡被告在審理時泄露,有賠償意願过火独身、與家东说念主同住、從事土木匠程、有固定职责、月薪約新台幣2到3萬元之糊口狀況,因此量處3年有期徒刑,以勉改過。